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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律师辩护的立法和司法环境问题亟待改善。“律师辩护难”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这一问题要获得解决,首先必须赋予辩护律师充分的诉讼权利,如保障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的权利、赋予律师在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在场权、保障律师不会因履行辩护职责而受到控诉方的不当追究等等。其次,要改善辩护律师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如审判前程序中要以取保候审为原则、以羁押为例外,以发挥律师的程序性辩护功能;审判程序要建立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机制,落实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最后,警察、检察官、法官要克服“权力本位”的心理,尊重辩护律师的工作,以使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获得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