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在交通事故背后案件的启示

来源 :中国法医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UNICH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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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所在辖区交通发达,国道、省道交汇,交通事故频发.因此,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制造交通事故达到伤害目的,以减轻责罚.所以,在鉴定过程中对交通事故真伪的甄别至关重要.比较2012年至2016年损伤程度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的案件.数据显示:在损伤较严重的案件中,伤害案件与交通事故的发案率同比均无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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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性鼓膜穿孔在日常检案中是常见的损伤,鉴定时仍然会遇到许多难以把握的问题,特别是鉴定时机、真实案情的了解和掌握显得十分重要。该案例中鼓膜穿孔若忽略案情、提前观察到其穿孔,很容易会被病理性鼓膜穿孔所误导。因此类似检案应当注意:与病理性鼓膜穿孔相鉴别。病理性鼓膜穿孔部位以松弛部、紧张部中央为多见,形态为圆形、椭圆形,穿孔边缘圆钝,内窥镜下可见穿孔边缘有上皮覆盖,未穿孔部位鼓膜厚薄不一,有的可见钙化斑
近视眼受伤后,呈现不典型由外伤引起视网膜脱离的经过,在缺少受伤眼原始损伤的病历记载,又无足够治疗记录排除因近视因素的参与作用时,则需通过因果关系鉴定确定外伤和近视的参与度。参与度的确定方法有两种:原因力性质大小;原因力数量大小。采用鉴定方法不同,可产生不同的鉴定意见或结论。在两种鉴定方法并存时,由法律因果关系形成的参与度更易于被常人接受,也易被办案单位采信,作为刑事定罪的鉴定依据相对合理,医学因果
纪某2016年5月25日被他人打伤,“左眼睑肿胀、青紫”,伤后多次就诊眼科的主诉为“双眼视物模糊”而无其他不适,6月27日后数次视野检查左眼视野均呈现高度向心性缩小,但多次眼科检查眼底均无异常改变;本次鉴定复查三次视野不完全相同,与其在当地检查的视野结果不完全一致,即纪某的视野检查结果不具备固定性或呈现进行发展趋势,不符合器质性病变导致视野缺损的一般规律;其伤后多次眼科检查均未发现眼底异常,亦无严
鉴定人对本案的鉴定,存在“先人为主”的思维,违悖鉴定原则与鉴定操作规范;鉴定所采集的关键证据不科学、不真实、不能反应伤者鉴定时的真实听力,鉴定过程痕疵明显,鉴定结论明显错误。判定引起伤者听力损害的确切部位,明确头部(脑部)外伤与听力损害是否存在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遵循鉴定原则,正确定性,明确伤者听力障碍的性质与真假,严守适用鉴定操作规范,准确定量,科学检定伤者听力损害程度。
眶壁骨折在基层法医的伤情程度鉴定中很常见,过去由于诊断技术的落后常常出现漏诊,随着医学尤其是医学影像学的发展,近年来眶壁骨折往往都能够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但随之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在最新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中虽然对新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内容,但在具体鉴定中仍有很多情况较难把握.新标为区分眶壁骨折严重程度引入眼球凹陷程度作为定量的标准,分别为重伤二级5毫米,轻伤一级2毫米,
薛某的损伤程度。针对本案例,笔者认为被鉴定人CRAG诊断依据充足,未检见常见引起CRAG原始疾病,因此排除常见疾病引起CRAG的可能;薛某眼部外伤明确,伤后4日右眼突发视物不见,眼底检查可见视网膜后极部广泛灰白色水肿,黄斑区可见樱桃红斑,故由此可推断损伤机制应为外伤导致眼部血管内皮损伤形成血栓,血栓脱落后阻塞视网膜中央动脉,从而导致CRAG,结合被法医学检验所见,被鉴定人符合钝性外力打击后,致右眼
笔者认为不论眶内壁骨折的严重程度如何都不适用《标准》第5.2.4.f)项的规定,如有复视、眼球内陷等功能障碍,应比照其他相应条款进行评定。遵循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眶内壁骨折合并鼻骨骨折、上领骨额突骨折,双侧眶内壁骨折的损伤程度均应评定为轻伤二级。
病理性鼓膜有穿孔病史,可见脓血,鼓膜穿孔呈圆形,边缘厚钝。而外伤性鼓膜穿孔有外伤史,鼓膜周围、外耳道有血迹或血痴,鼓膜穿孔呈不规则裂隙状或梭形,边缘菲薄。当然外伤性穿孔的这些特征,是在外伤后越早特征越明显,否则五到六天以后可逐渐演变成类圆形或圆形边缘光滑的干性穿孔,所以要尽早检验伤情,及时固定证据,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是保证鉴定结论公正性的最根本有效的方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真正
在司法鉴定中的多数鼻部骨折往往影响肇事者的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确定鼻部骨折的类型及性质是司法鉴定极其关键的一部分,而明确诊断又涉及到X光、CT检查设备的局限性、检查操作及检查人的配合程度、个人的诊断认知水平的差异等矛盾。鉴定人要熟悉鼻部的正常解剖结构、细小变化及可能出现的变异,采用轴位、冠状位及VR三维重建,必要时加矢状位处理,结合受伤史、法医临床检验,排除鼻部细小
在摩托车死亡事故中,准确区别谁是驾驶员的问题是公安交通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摩托车由于其具有高速、开放、缺少保护设施和稳定性差等特点,并且事故中乘员常被抛离车体.本文笔者就下列摩托车事故案例,结合人员损伤,分析摩托车驾乘人员的运动过程并对涉案当事人致伤方式进行分析,供同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