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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举世瞩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立法进程经过了快速发展。在短短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们已经在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法律领域制定了一些基本法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也正在起草之中。一些重要法律如《刑法》《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