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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加强国有地勘单位1分类改革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2年5--6月,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冀、晋、浙、皖、闽、赣、鲁、豫、鄂、湘、粤、桂、渝、贵、云、藏、甘、青、宁19个省(区、市),对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到69家基层地质队(勘查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