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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2000-2008年136个发生了收购行为随后其控制权又被易主的上市公司样本进行研究后发现,控制权市场的惩戒作用能起到一定效果,控制权易主能够改善价值毁损的状况。控制权易主之后5年,价值毁损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劣质收购公司控制权易主后的价值毁损改善程度比非劣质收购公司大。控制权易主后的价值毁损改善程度随着投资者保护的增强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