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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育属于非学历教育,它是我国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培训教育分为公办培训教育和民办培训教育。本文总结了民办培训教育举办者多元性、法人主体独立性、机构类型多样性、受教育者社会性、教育类型非学历性、教学活动的机动性、服务提供的便利性、经营模式的丰富性、适应市场的灵活性、针对人群的广泛性等十大特征,指出民办培训教育存在宏观制度缺陷、中观行业失范、微观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要治理民办培训教育,需要处理好四对关系,即市场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事业与产业、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关系。构建民办培训教育治理体系,要从行业发展要法治、政府监督要善治、机构管理要良治、社会参与要共治的思路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