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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成为关键性概念,学校内部治理是治理的重要场域,以"学科核心素养"为核心理念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内涵着治理的因素。但在此新形势下,体育课程实施仍存在着"治理赤字",缺乏运行动力。因此,构建适应治理理念的体育课程实施运行机制成为当务之急。通过对治理理论与课程理论的耦合以及治理理论在体育课程实施层面的运用过程加以探讨,为新课标指导下的体育课程付诸实践提供理论基础,既让体育课程实施更好的融入"治理"的话语体系中,亦探索能够实现体育课程善治目标的运行机制。研究方法:本文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和实地考察法。研究结果:1)理论基础:课程理论与治理理论的耦合。治理理论鲜明地突出主体性,奉行多元、利益和互动过程的主张,以追求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善治观为价值旨趣,为体育课程实施提供了有益的研究视角。在此视角下,第一,经典课程理论焕发出新的生机:"多元"是以实用主义课程理论为基础,形成多元主体联合的民主建构;"利益"是以实践主义课程理论为基础,通过集体审议方式寻求多元主体利益的表达与整合;"互动过程"是以概念重建主义课程理论为基础,将理解课程的过程融入对概念的重建。第二,在课程实施理论的层面:课程实施诸多影响因素及其结构的复杂性、对课程实施忠实取向的反思以及对相互调适与创生取向的呼唤,使体育课程实施过程具有"可治理性";从下至上、从中间向两头课程实施的路径实践冲击了从上至下传统课程实施的路径选择,多元主体亟需角色转型、利益格局重塑,并适应动态多变的实施过程。2)现实依据:《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治理表达。在我国体育课程的实践层面实现体育课程目标,要以治理的运用为依托。这是由于,新课标以"体育学科核心素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体育课程性质上增加了"选择性"、在理念上更加注重发展性、在目标上强调以"人"文本的整体性、在课程架构与内容上试图满足多样化需求、在学业质量及其评价上突出多方面的生成性。体育课程实施新的要求,内涵着更为多元的主体、学科、利益和路径,为治理理论的应用预留了空间。3)实施现状:体育课程实施的"治理危机"。通过阅读文献和实地考察发现,新课改以来的体育课程实施存在一系列"治理赤字",集中的体现是新课标指导下的体育课程实施的运行缺乏动力。从治理的角度看,学生、教师、校长、体育教研人员以及社区人员等体育课程实施主体不能适应自上而下传统单一路径的"实施惯性":第一,多元主体的主体性加强及角色功能转变过程中,产生的新利益诉求缺乏表达、博弈和整合路径;第二,在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体育课程总目标的要求下,多元主体未能联合成采取有效集体行动的民主网络;第三,在体育课程的实施过程中,不能依据多元主体利益的流变性,形成灵活、多变且具有适应性的互动过程。4)实现善治:治理条件下体育课程实施的运行机制。实现体育课程实施的善治,需要为其运行机制创造治理的运作条件。以"多元"、"利益"、"互动过程"为基本的构成机理,尝试建构体育课程实施的运行机制:第一,以符合体育课程实施主体现实需求的动力源、学校-家庭-社会内外联动的动力结构、多元参与且角色转型势能的动力过程来建构动力机制,形成民主参与的网络治理结构;第二,以追求效益且兼顾教育属性的功能结构、符合教育价值规范的利益整合、以人文本的成员激励来建构实现机制,畅通多元主体利益的表达与整合;第三,以权责利明确的调节对象、具有适应性的调节手段、遵循教育和治理规律的的调节过程来建构调节机制,保持互动过程的动态性和开放性。研究结论:第一,治理理论与课程理论、课程实施理论、新课标在"多元"、"利益"和"互动过程"方面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而为解决体育课程实施的问题提供了学理支撑和现实依据,佐证了治理理论在体育课程实施层面运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第二,新课标指导下的体育课程未能有效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社会问题,但集中体现在体育课程实施的运行动力不足,因此需要新的视角加以审视,亦需要新的手段从根本上进行扭转。第三,解决体育课程实施的诸多问题,可尝试在治理条件下建立以"多元"、"利益"和"互动过程"为机理的体育课程实施的运行机制。第四,要想长效地解决体育课程实施的问题,既需要从治理的角度对此运行机制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如体育课程实施多元主体的具体利益诉求及整合方式等,也需要进一步拓宽研究的视野,引入其他学科和领域的相关理论,对体育课程实施进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