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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有两个缺陷:其一,脱离经济技术目标而泛化制度功能由此陷入“唯制度主义”; 其二,脱离制度环境孤立地分析单项制度安排的创新及其变迁问题。为了克服这两个缺陷,本文结合中国 经济法的现代性和本土化的目标,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中以制度变迁为辅助目标,分析和把握了技术与制度的同构性及其自主创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