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一、债券承销商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属于法定特殊侵权责任最高法院在2003年针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在规范表述和实质要件上全面适用侵权责任体系。例如《若干规定》第六部分主要解决发行人与承销商、其他中介机构的责任分配问题,并将其直接命名为"共同侵权责任"。同时,在最高法院就《若干规定》编写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以下简称《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表示:"根据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和交易市场发生的各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