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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职务犯罪表现出大要案增多、犯罪数额惊人、涉案人员职务高、色情交易、携款潜逃与逃避打击等突出特点。导致职务犯罪的原因很复杂,世界观改造松懈、思想变质是职务犯罪泛滥的思想动因;体制不顺、制度失范、管理失控也为职务犯罪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法律监督、专门监督缺乏实效以及制约监督不力为职务犯罪提供了空间。同时,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没有跟上反腐倡廉工作大局的形势要求,导致大量的“灰色收入”问题以及节日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刑罚制度设计也有漏洞,刑罚的量刑幅度设置不科学,客观上助长了职务犯罪肆行的气焰。针对职务犯罪的原因,需要加强社会预防、立法预防措施,继续加大司法打击力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这样才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才能把职务犯罪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