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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处理好农民与政府的关系,又应当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目前造成“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央缺乏足够的权威,我国现行的单一制政体并不能有效地确保中央权威。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借鉴联邦制的有益经验,完善我国现行的单一制政体,通过法治途径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明确的纵向分权,明确中央在一些重大事项的专属管辖权和职责以及地方的自主权,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树立和加强法治化的中央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