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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当今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现代化工业化国家在市场经济实践中都已逐步建立起以集体谈判为核心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本文主要阐述了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的核心在于,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实际协商主体是否能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协商主体是否有能力为工人争取利益;我国法律对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规定缺少对企业方的刚性约束,缺乏对企业方的法律责任规定,以及对协商程序的细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