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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了有关土地管理的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包括《土地改革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农业法》等法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条例;《土地复垦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条例,构成了我国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使用制度以及土地管理的法律基础。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对我国的土地利用和生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