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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确定的GDP能耗降低20%的战略目标,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文件要求,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经明确将在发电环节实行新的节能发电调度方式,即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按照发电机组的能耗和环保指标排序,优先安排高效清洁的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打破以往平均分配机组发电量的做法,在满足社会相同电能需求的情况下降低发电环节总的能耗和排放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