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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环境管理机制是政府主导的统一管理与分层管理的结合,具有很强的属地特征,与环境污染问题的区域性特征相悖,从而造成区域间、部门间协调不足,管理政策缺乏效率等问题。而区域环境管理与合作有助于从区域的角度出发解决污染问题以及由于跨界污染引发的利益冲突、纠纷;从整体上协调,使得环保投资的效益最大化,有利于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从属地控制过渡到区域管理是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发展与变革的方向之一,构建合理的区域环境管理与合作机制至关重要。以美国为代表的很多发达国家已率先打破拘泥于行政区划的环境管理模式,实现了局地控制与区域管理的整合。本文在总结国外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讨论了区域环境管理的关键因素与制度安排,结合我国在区域环境管理与合作尝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受制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关于如何构建区域管理与合作机制提出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