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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领域存在严重的信用危机,由于各种原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过长期努力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管制失灵现象越来越突出,必须依靠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共同解决。开展信用评价(评级)是依靠社会和市场力量解决失信问题的重要手段,也将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市场乱象的治本之策。但是,要开展信用评价(评级),首先需要明确并妥善解决信用评价(评级)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的关系,例如,信用评级与资质管理的关系,等等。在目前中国的体制下,资质管理是政府管制的重要手段,但其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非法交易等问题的作用越来越弱。信用评价将成为市场化的重要的治理手段,对政府管制具有补充和支持作用,但不是取代也不可能取代政府监管。其次,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模型,构建全面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当前,国内许多地方政府、各种行业协会在各自领域开展了信用评价(评级)工作,评价方法和指标多种多样,评价结果也千差万别,缺乏统一的对比标准,难以被市场广泛接受。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建立科学合理的统一的信用评价模型、指标和标准,是推动信用评价的基础,也是规范信用评价市场行为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到信用评价制度能否建立和顺利推进的关键条件。第三,要建立能够长久运行的信用评价(评级)市场机制(如评价主体、收费机制等),这是信用评价市场化运行的基础,也是信用评价能够发挥市场化作用的基础。最后,对市场化的信用评价(评级)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进行归纳和总结,比如信用评价机构自身的信用建设、全面和长期的数据积累、对评价对象的管理、经济、技术等及其所属行业非常熟悉的专家队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