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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新《建规》”)的颁布和实施,无疑对现阶段和今后一段时期建筑防火设计起积极的指导作用,规范的绝大多数条文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以下简称“旧((建规》”)更加具体、明确,使笔者对规范条文有更深的理解;但部分规范条文系统性,完整性,语言的准确性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使设计人员在理解规范时产生疑惑,或在实施规范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难.笔者在深入学习新(《建规》的基础上,对新(《建规》中部分条文提出几点看法,以便与同行们进行商榷,希望能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