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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心理极度焦虑与内心冲突的自觉或不自觉的结果,社区矫正机制应与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紧密结合,关键是如何实现专业化与社会化的结合并体现司法与公益的双重属性,矫正工作的特殊属性决定其不可能由哪一方面或某个职能机构独立担当,因此需构建一个资讯共享、通力协作、分阶段体现主导作用的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