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招标投标法出台以来,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应用,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与国际惯例逐步接轨,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来确定承包方。在招投标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评标办法,这直接关系到评标结果,也关系到今后的施工质量。对现有通行的评标办法做一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在以后的招投标工作中合理运用。各部门法规规定了不同的评标方法,也原则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就各种评标方法而言,都有各自的侧重点和适用性,换句话说,都有各自的优点和适用范围,很难比较出哪一种方法更科学、合理,同时,也无法制定出一种适合所有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现在作者采用的评标办法有两种。在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 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二种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也是现在最常用的评标办法。本文现在就这两种办法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