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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形成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安徽小岗村为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了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而实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这次土地产权与经营制度变革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极大地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现行的土地制度已经暴露出自身的不彻底性和不完善性,其集中反映在公共利益的模糊性,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的缺失。宅基地流转的瓶颈及土地自由流转的困境。探析存在的原因,解决利益冲突。努力实现土地管理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