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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实地调研,分析总结江苏、浙江两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特点,提出在国内其他地区,尤其是内陆省区,如何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对策建议。江浙地区实行“目标总量控制”、初始排污权以无偿分配向有偿分配逐渐过渡、因地制宜创建交易平台、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等措施有效推动了排污权交易。其他地区在借鉴江淅试点经验基础上,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强应用研究,通过综合措施活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