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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医药领域的创新,主要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了药品专利延期制度,我国也将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在药品专利延期制度中,延期后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内容。为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美日欧等国家和地区均在立法和司法中对延期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出了严格的限制。本文介绍并比较分析了美日欧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情况,以给我国将来的制度设计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