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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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原则要求课税要素必须明确规定于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之中,而税收调控则需要政府能够对课税要素进行灵活变动,二者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冲突.授权立法在税法领域的引入,通过税收法定原则中"法"的范围的扩大,使政府能够通过行政立法合法地参与调控,发挥其最能够及时感知经济变化以及最有能力判断税收调控是否正当合理的优势.但目前学界仅关注到特别授权立法,而对法条授权立法的妥善运用以及规范化构建都还亟待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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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原则要求课税要素必须明确规定于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之中,而税收调控则需要政府能够对课税要素进行灵活变动,二者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冲突.授权立法在税法领域的引入,通过税收法定原则中"法"的范围的扩大,使政府能够通过行政立法合法地参与调控,发挥其最能够及时感知经济变化以及最有能力判断税收调控是否正当合理的优势.但目前学界仅关注到特别授权立法,而对法条授权立法的妥善运用以及规范化构建都还亟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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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目的 大量流行病学研究发现,双相障碍在免疫性疾病中的发病率较高,反之,免疫性疾病中双相障碍的发生率也较高.随着研究的深入,免疫功能紊乱被认为是双相障碍的重要发病机制之一.双相障碍患者易出现破坏攻击行为,而破坏攻击行为亦与免疫失衡密切相关.目前双相障碍的效果尚不令人满意,但有研究发现,经过有效的治疗,双相障碍患者体内炎症因子的水平会出现明显下降.
伴随改革开放,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的生存方式和人们在不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已严重威胁到人体生命健康和人类的生存及发展.现实生活中,受到侵害的环境私益,在以私益保障为中心的传统观念中,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但即使是经过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其对于体现公益属性的环境权利保护的范围依然是过于原则和抽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不断涌现,人民群众
本文在探究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现状的基础上,介绍了目前已进行环境公益诉讼实践的唯一两家环保NGO(中华环保联合会及自然之友)以原告身份提起的8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对这8起案件以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构成为标准进行类型化分析,论证了环保NGO以原告身份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和可行性,指出目前我国环保NG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障碍化因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突破性对策,以期厘清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公益
水污染是中国乃至世界面临的最严峻的环境问题,由于水资源涉及众多的利益主体及政府主管部门,水污染事件索赔主体应如何界定,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界的一个难题,环境公共利益无人索赔的现象非常严重.目前司法实践对于如何认定索赔主体存在许多不同的做法和争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虽然新增加了公益诉讼的规定,但并未真正建立起公益诉讼主体制度.所以,对于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及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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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摆在人类面前.作为环境法理论基石的公民环境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目前未被明确地纳入我国法律规范之中.我国虽然已有了环境立法和环境保护的实践,但公民环境权还仅仅是一种应有权利而并未提升到法定权利阶段.本文从公民环境权的相关理论入手,分析了公民环境权法律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公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了在宪法中明确公民环境权,在环境保护法及其单行法律中规
在环境公害越来越严重的今天,环境公害诉讼被提上议事日程.本文从权利论的视角,来探讨环境公害诉讼的基础权利,从环境保全权、环境生存权、环境诉权等视角来进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构建环境公害诉讼的基础权利体系.笔者认为,环境诉权就是当事人或者代诉组织由于个人以及公共环境生存利益受到侵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环境诉权只能在法院行使。在刑事诉讼中,环境诉权只能由受侵害的个人以及代诉组织来行使,被告人并无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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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创新对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公民具有重大意义.余额宝理财模式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典型代表,但它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互联网金融创新面临诸多障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国家确立以危机防范为宗旨的监管理念,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管制过严,而鼓励、扶持措施不足.为实现互联网金融创新,需转变监管理念,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法律制度体系.并提出了增进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法治引导,创设互联网金融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