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语文课程标准》对第一学段(3-4年级)习作的要求是:"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作为语文教师探寻出习作"入门"教学的最佳策略,使学生以后能够爱上写作,学会写作是我们当前应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