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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联产”已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十一五’节能中长期规划》中被列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是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的“要全面实施区域热电联产”的重点节能措施;是国务院四部委文件节能发电调度规定的“热电优先排序上网”,热电有别于大火电,是城市公共设施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优先鼓励发展的行业。但是由于热电起步晚、规模小,又以地方民营投资为主,往往不被各级政府所关注。其次,集中供热的节能和环保的社会效益不被普遍了解,上网电量又要经垄断集团销售,每当国家经济调控、电力缓和,弱小的热电总是莫名其妙地被划入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火电”行列,遭遇惩罚和制裁。另外,政府又必须保障国家投资的大火电的利益,在我国目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电力管理体制下,垄断集团出于自身的利益,必定要打压弱势群体的热电,限制其发电和下调电价等,造成了热电发展道路的曲折,更造成了热电生存的困难。本文就浙江热电所遇到的困难,提出了合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