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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直接套用为发达国家设计的规制理论体系,发展中国家公用事业改革付出了巨大代价.本文针对发展中国家制度禀赋的缺陷,分析现有公用事业规制体系存在的规制机构的“有限性”、规制治理权衡和规制激励困境等主要问题,提出规制机构能力再构建、规制治理再构建、规制激励再构建的解决办法,认为要设计中国适宜的公用事业规制体系,就必须与其制度禀赋相匹配,并特别需要注意规制机构独立性、规制机构结构设计和规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