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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不断深入的全球化大潮,国际商事仲裁已经成为了经济往来中极为重要的争端解决机制。国际商事仲裁相对于法院诉讼而言的一个重要优势来自于跨境执行力,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仅获得一个有利的仲裁裁决仍是不够的,获胜方的最终的目的往往是基于该仲裁裁决进一步获得终局的、全面的、有效的执行。而能否实现这一目的,本质上还是取决于执行地的国家或地区是否能够在其内部的司法程序或者实体法律上为仲裁构建起一个相对友好的法律体系。亚太各国及地区正在从国家及地区制度层面、仲裁机构层面积极支持、推进仲裁事业发展,并且正在寻求为仲裁机构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及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