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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及其它价值,被称之为“地球之肾”。然而,国家层面的湿地专项立法尚未出台的大背景使得我国湿地保护的形势比较严峻。这既是湿地保护管理面临困境的主要根源,也是导致湿地持续恶化和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改变中国湿地保护立法的不足,同时应对日益严峻的湿地退化现象,以及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我国迫切需要制定湿地保护专门法律,完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