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房自动灭火系统设计

来源 :2015中国燃气运营与安全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com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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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燃气锅炉房火灾危险性的分析,结合燃气锅炉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发展,对刚实施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2014中燃气锅炉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条文进行解析.由于燃气锅炉房的主要的火灾危险不是锅炉本体,而是燃气管道的泄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便能满足锅炉房的灭火要求。因此民建内其他房间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只需将系统接入锅炉房即可,系统的设计参数可与建筑内的其他房间一致。这样既能保证灭火系统的安全可靠,又减少了不必要投资。对于锅炉房在民建内,其他房间又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情况,需要根据锅炉房规模判断是否设自动灭火系统,而规范并未给出规模大小的判定条件,实际工程中,需要跟当地消防部门进一步沟通。对于水喷雾系统的设计参数,《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并未给出,如果按可燃气体的生产、输送、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设计,设计喷雾强度为9L/min·m2,持续喷雾时间为6.00h,消防储水量太大。燃气锅炉房发生火灾后,会快速切断气源,火灾时间缩短,工程中可参考北京市地标5.2.3条的规定,设计喷雾强度为9L/min·m2,持续喷雾时间为1.00h,或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版中的数据,喷水强度不宜小于10L/min·m2,喷雾时间不宜小于30min。与水喷淋和水喷雾系统相比,细水雾系统的节水效果明显,可降低水渍损失和扑灭带电火灾。《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规定了细水雾系统的应用范围包括燃油锅炉房,对于在燃气锅炉房的使用还需进一步论证。气体灭火系统在燃气锅炉房的应用并不多见,主要是投资较大,冷却效果差,系统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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