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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时期,对应用文体的认知经历了由写作程式规范转向文体风格审美的新变化,文体风格审美成为应用文体认知的主导倾向。但曹魏奏议文的写作并没有完全恪守当时确立的文体风格审美认知的通约性原则,在具体的书写过程中常呈现出讹体新变的特点,司马孚《奏永宁宫》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个案。《奏永宁宫》名为奏议,实为弹事,是奏议文向弹事文转变的重要环节,其独特的书写体式保存了早期弹事文的写作体例规范,是考察魏晋南北朝弹事文发展演变的重要凭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