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台湾於1949年起实施第一次的农地改革,改革重点着重於地权改革,以达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并於2000年实施第二次的农地改革,藉由修正农业发展条例,放宽自然人及农企业法人有条件承购农地,由传统的「农地农有农用」转化为「放宽农地农有,落实农地农用」,藉农地产权自由化,解决原本产权制度下无法吸引进来的资金、技术及劳力等问题,并增加农地利用效率。而中国大陆在1949年以前,农地主要为私有,亦有所谓的地主、富农、中农、贫雇农的社会阶级,在1945-1949年间开始进行第一次农地改革,即消灭地主阶级,将农地重新分配,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