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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改革发展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下,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促进现代学校科学发展,越来越成为教育督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北京丰台区教育督导室在第三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中,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合作协商机制,尊重学校的主体地位,注重与政府相关委办局、教委相关科室(部门)和学校的合作协商,保证评估方案科学,评估过程高效,实现促进学校发展的最终目标,使"以服务为宗旨,以督导为手段,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的督导理念进一步得到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