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际经济行政法是经济全球化时代下国际法与经济行政法交叉的产物。国际经济行政法是调整跨国经济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原则的总和。作为一种探索,本文主要通过对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涵义界定、特征描述,在中国尝试构建起一个较为完整的国际经济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以期为成长中的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法学研究/实践运行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探索了国际经济行政法律制度的利益平衡功能。
【机 构】
:
复旦大学法学院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美国耶鲁大学国际福克斯 200438
【出 处】
: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清华大学法学院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经济行政法是经济全球化时代下国际法与经济行政法交叉的产物。国际经济行政法是调整跨国经济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原则的总和。作为一种探索,本文主要通过对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涵义界定、特征描述,在中国尝试构建起一个较为完整的国际经济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以期为成长中的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法学研究/实践运行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探索了国际经济行政法律制度的利益平衡功能。
其他文献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碳关税一时成为热门话题。在WTO体制内,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在碳关税问题上虽主张迥异,且各有其现实的理由,但都必须考量这一问题与多边贸易法律框架的相关性,必须解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适用问题。鉴于碳关税与进出口产品之间的直接关系及其对国际市场竞争态势的影响,企业也不得不考虑并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特别是对于受碳关税问题影响较大的中国企业。
情势变更法理的实质是为了保障合同或者条约履行中的实质公平。在民法和国际法领域都有针对特殊情形根据情势变更法理做出特殊规定的实例。WTO一般保障措施(SG)是WTO多边贸易协定中的情势变更原则,但是SG不足以应对农产品贸易的特殊情况和保障农产品贸易领域的实质公平。WTO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SSG)和WTO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SSM)都是针对农产品贸易的特殊情况,根据情势变更法理做出的特殊安排,但是二
碳关税是进口国依据进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而对进口产品征收的特别费用。欧美等国主张实施碳关税的根本目的是确保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承担公平的碳排放成本的基础上展开竞争。碳关税的产生与目前全球统一的碳排放交易体制尚未建立有密切的联系。为避免碳关税等单边措施的发生,国际社会应采取适当措施建立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食品安全领域私人标准的大量涌现成为国际贸易的新课题,其产生是几方合力的结果,有着特定的社会基础和自身发展规律。对国际食品贸易的负面影响大于积极影响,特别对发展中国家中小食品生产和经营者不利。私人标准在提供更高水平安全食品供给的同时,对SPS协定构成了新的挑战,而现有SPS协议框架对私人标准的规范存在无管辖权、对非政府实体没有明确界定等诸多法律困境。以何种方式对私人标准进行回应将是SPS委员会亟待解
贸易与环境既相互支撑又存在冲突,如何处理二者关系已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文从船舶压载水管理这一新的环境保护领域入手,在介绍各国防控船舶压载水造成环境损害的国内立法和相关国际公约的基础上,论述了WTO环境规则中与其相关的条款和协议,分析了船舶压载水管理立法对贸易规则的适用与遵循,使其不构成变相的贸易限制。
国际版权贸易中版权滥用的情形主要有:国际版权贸易中合理使用制度的缺陷导致的滥用:不正当竞争意义上的版权滥用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版权领域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以及经济力量不当集中的行为等。由此所带来的种种危害,可以运用民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对外贸易法来对此进行规制。
WTO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以下简称ESM)的谈判历经十余年而无任何成果,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ESM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两大问题上的严重分歧。本文从可行性问题入手,分析了影响ESM机制可行性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ESM机制的设想,最后分析了中国对此问题的立场。
仿制药品贸易对促进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欧盟成员国荷兰多次对印度过境运往第三国的仿制药品依据理事会1383/2003条例采取海关措施。本文从条约法和判例法角度,分析GATT 1994第5条有关过境运输自由的规定,并结合这一争端分析该条款在适用中所产生的具体问题。
公共道德例外作为GATT第20条所有例外项目中的第一项,体现了WTO成员在倡导和追求自由贸易的同时对于其历史、文化、社会、伦理等观念所体现的核心价值的维护。在文化贸易中,一国文化产品所体现的价值可能与其他国家的公共道德观产生冲突。在这种情形之下,GATT第20条(a)项公共道德例外条款应当如何适用才能达到自由贸易与维护WTO成员公共道德的平衡,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中国作为一个文化产品进口大国,若要
我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之一,面临着被其他国家以维护安全为由实施贸易限制以及如何适用“安全例外”条款保护本国国际贸易的双重问题。本文试图以分析“安全例外”条款与自由贸易政策的相互作用为主线,从中分析二者的价值冲突,在此基础上寻求调和两种价值冲突的基本路径。本文最后提出,我国应通过多种途径、使用多种方法,有理、有力、有节地应对来自不同国家以安全为由对我国的贸易实施的种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