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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请求权是环境权的权利人享有的为满足其环境利益或为维护其环境权利的圆满状态,请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权利。公众的环境请求权实质上蕴含着向政府提出的环境请求权和通过政府或直接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行使损害赔偿救济请求权。环境公共信托理论为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奠定了理论基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适用对象既包括环境要素和生态功能退化而产生的公民健康权益的公共性侵害,也应当包括生态性权益受损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