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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张家塔村的贫困户进行调研,并尝试建立计量模型,对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重点将贫困户收入形式分为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通过收入的构成的不同比例来反应精准扶贫政策的适用性。最后通过各要素的相关性分析,得出不同的收入形式对提高张家塔村贫困户家庭总收入水平产生的影响,并对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和作用提出有效的建议和意见。研究发现:(1)经营性收入对总收入不存在稳定的线性关系,且两者相关性差;(2)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对总收入存在稳定的线性关系,且相关性极强。(3)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水平提高存在短期效应,但稳定性不强。(4)将不同的扶贫政策组合,更有利于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本文认为,工资性收入对贫困户总收入水平有显著影响,导致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转移,而这种转移形式会进一步强化农村老龄化的水平,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年龄的正常构成,限制了该村正常的农业生产的效率,因此该村贫困户的脱贫更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通过产业帮扶、技能培训、金融贷款来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因此,在精准扶贫的工作中,政府应该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对象,分别增强贫困户的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的能力,要做到精准到村,精准到户,精准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