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收受 “红包”“药扣"行为的定性浅论

来源 :2006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md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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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中央部署惩治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之下,如何依法处置医疗领域中医务人员收取“药扣”、“红包”的现象,已成为社会公众与媒体广泛关注的焦点。对于医务人员收受“药扣”、“红包”的行为,是否可以动用刑事制裁,一直是个颇有争论的问题。对此,多数刑法学者及刑事司法实务人士均认为,在现行刑法的框架内,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尚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制裁此类行为,只能由其他法律进行干预。但也有部分刑法学界与实务界人士认为,对医务人员的上述行为可以动用刑法加以定罪处罚。并且,司法实践也已经出现了对国有医院的医务人员收受“药扣”行为定罪处罚的实例。可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医务人员收取“药扣”、“红包”的行为究竞能否定罪处罚,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论述了实然状态下的罪与非罪、应然状态下的罪与非罪以及如何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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