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假释制度司法理念与适用的双重误区——兼谈假释理念转变与制度完善

来源 :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及法律适用高层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hostraid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一关涉到罪犯假释权利剥夺的重大问题,法律规定仅仅了了数言,司法解释也未作进一步明确,由于立法的粗疏,理念的错位,兼之对能否假释的法律界限理解不一,使得很多情况下罪犯假释司法适用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误区,实践中不应假释的情形却予以假释,可以假释的则排斥在假释之外,破坏了法律适用的严肃性、统一性和准确性。对于罪犯这个特殊社会群体容易产生司法不公的负面心理,影响该类特殊群体自觉改造,重新做人,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隐患。笔者就此根据自己的理解并结合司法实践谈一些粗浅看法,希望能为假释制度走出理念与司法适用上的误区有所裨益。
其他文献
她的家在遥远的加拿大,但是她的根却在中国,在广东,在潮汕;虽然她的日常用语是流利的英语,但她同样能讲毫不逊色的粤语、普通话、 Her home is far away from Canada, but h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由于其特有的价值,在世界范嗣内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失,受害人可否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我国理论界对此问题
会议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以第四次修正案形式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是我国人权史上的重要咀程碑,表明人权保护已经作为宪法原则予以确立。
会议
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不论是在设计的理念上,还是其制度本身,都与现代的司法理念存在很多相悖之处,有着许多缺陷。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有关刑事再审程序的比较与借鉴,对我国的刑事再
会议
@@在全球性的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的热潮中,普通程序的复杂化和正规化是改革之大势所在,而刑事案件逐步上升势头和国家投入的刑事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也是每个国家都面临的现实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