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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被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群体的特征,为相关制度的制定及完善提供实践支撑。方法选取新刑事诉讼法实施2年间,北京地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采取自制调查表,收集被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相关信息,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该群体男性居多,文化水平偏低,以青壮年、无配偶者为主,外来人口所占比例明显偏高;肇事肇祸行为中80%以上为恶性暴力事件;鉴定结论以精神分裂症占多数。结论近年来我国精神疾病发病呈逐年上升趋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达1600万人以上,精神病人作案具有突发性、公开性、残忍性,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文样本群体涉嫌罪名11个,但以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放火为最多,占到80%以上,说明肇事肇祸行为以恶性暴力事件为主,依法被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专业治疗,既能避免再次出现肇事肇祸行为,同时可以避免延误患者病情。本样本显示以学历偏低者、无配偶者为主,与张怀惠等研究一致,说明家庭功能存在明显缺陷,可能是部分精神分裂症发病和复发的因素之一。而家庭的支持系统可能会对精神病人是否出现肇事肇祸行为,起到一定影响作用,降低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率。2年来,北京市安康医院针对被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精神病人,由精神科专业医师给予及时必要的治疗,避免了其在法院决定是否强制医疗前再次出现肇事肇祸行为,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了其他大多数人的权益。同时又给予了精神疾病患者及时有效的专业治疗、防止了病情延误。从北京地区实施情况看,该模式效果显著,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值得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