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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不同时期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面对的主要问题、特点和变化作为划分依据,回顾了自1949——2011年62年间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将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共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萌芽时期1949——1963年,这一阶段的法制建设主要表现为国务院颁布各部门规章和单项管理标准。第二阶段:发展时期1964——1979年:这一阶段的法制建设主要表现为《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的颁布和执行。第三阶段:完善成熟时期1981——2009年:这一阶段的法制建设主要表现为从《食品卫生法(试行)》到《食品卫生法》的颁布再到对《食品卫生法》的不断修改和完善,最终制定《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