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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序言指出,缔约国"认识到需警惕烟草业阻碍或破坏烟草控制工作的任何努力,并需掌握烟草业采取的对烟草控制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的活动"。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最大的烟草受害国。烟草在扩张,疾病在上升,严峻的形势应当引起为政者和一切关注百姓健康的读者高度关注。烟草业依靠生产危害人民健康的烟草制品获取高额利润,烟草企业,哪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营烟草企业,哪怕它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也无法把国家和社会的总体利益、人民的健康同企业的商业利益统一起来。中国控烟要取得较好的进展,必须全面揭示烟草业对待控烟的基本立场和态度,让大家明白控烟履约必须克服烟草业的阻碍与破坏。这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公约》诞生前后,有两本书引起了关注中国控烟人士的注意。一本是2006年8月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案及对中国烟草影响对策研究》(以下简称《双对》)(1);另一本是经济日报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的《全球控烟瞭望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本文通过对上述两本书中烟草业的"所言",对照烟草业的"所行"的剖析,揭示中国的烟草企业怎样弱化《公约》提出的各项控烟措施,淡化《公约》的影响,阻碍控烟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