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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顒(1978)根据强震震例,指出在震源机制的一致程度方面前震、余震和震群有明显的差别,并提出了描述一群地震活动性方面的一个"群体"参数-震源机制一致性,并赋予这个参数定量化。之后,部分学者利用震源机制一致性参数分别研究了大同晚期强余震、张北强余震和干岛岛弧地震等(刁桂苓等,2004;赵英萍等,2004;泽仁志玛等,2010),研究结果不同程度显示,大震发生前孕震区震源机制一致性参数比较低,震源机制与构造应力场的差异较小,说明这些前震受到了震源区应力场的统一作用,而主震发生之后震源机制解的一致性参数比较高,说明后续发生的地震的震源机制散乱,表明背景应力场的控制作用开始减弱。由此可见,可将震源机制一致性参数用在震群或较大地震发生后的震后趋势判定中,或许可得到一定的短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