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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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功能是为社会运行设置一个框架,而刑事诉讼法即为国家的刑事诉讼活动设立框架。在此意义上,诉讼程序法即为诉讼结构法。结构决定功能。通过介绍交流——说理机制的理论基础,指明交流——说理机制的前提是双方主体的交流互动,其本质在于权利与权力证明自己正当性的过程,并对交流——说理机制制度实践从辩诉交易制度和审判程序两方面进行了探讨。同时强调了观念改革必须通过积极主动推进而不是消极被动地等待其自然演进,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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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功能是为社会运行设置一个框架,而刑事诉讼法即为国家的刑事诉讼活动设立框架。在此意义上,诉讼程序法即为诉讼结构法。结构决定功能。通过介绍交流——说理机制的理论基础,指明交流——说理机制的前提是双方主体的交流互动,其本质在于权利与权力证明自己正当性的过程,并对交流——说理机制制度实践从辩诉交易制度和审判程序两方面进行了探讨。同时强调了观念改革必须通过积极主动推进而不是消极被动地等待其自然演进,基于此,观念体系的理性建构与积极引导比自生自发的秩序生成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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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刑事证据规则的研究已经成为我国法律界普遍关注的话题,也是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本文仅就制定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制定刑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以及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同时就刑事证据规则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进行了阐述。
以美国为参照对象对德国令状制度的特征进行了探讨,并分析总结了德国的令状制度所具有的特征。同时指出法律文化与司法体制背景决定了德、美两国令状制度的分野,这也是德国令状制度特征的主要成因。在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构建令状制度已成为诉讼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分析总结了德国的令状制度对我国令状制度的构建具有的借鉴意义。
我国的律师刑事辩护风险,是指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所可能遇到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采取人身强制、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危险。刑事辩护风险问题困扰律我国律师界,其严重程度已经影响到辩护制度的存亡。本文考察与分析法治发达国家关于辩护律师获取证据方式的相关立法规定,并作为对法学界和法律界现有研究的补充。
刑事立案是我国侦查权启动和刑事诉讼开始的重要标志。完善职务犯罪立案制度,正确行使立案权,是职务犯罪侦查权合理配置与运行的重要内容。相对于一般刑事犯罪立案问题而言,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对职务犯罪立案问题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而从检察实践情况看,职务犯罪立案,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上都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这关系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权的合理配置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以及法律监督
如何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已成为法学研究的紧迫问题。本文指出了要坚持依法反腐败的基本原则,在加快廉政立法或者完善行政监察法的同时,研究制定反腐败特别刑事诉讼法可为国家的一项重要选择。
为了促使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能够在设置程序法律后果方面更进一步,有必要对刑事程序法律后果的相关基本问题继续进行探讨。本文的讨论将围绕设置程序法律后果的原则,内容涉及权利保障、规范职权、完整、充分、适当、协调以及法定与裁量相结合等七个原则,将有助于加深对程序法律后果认识,促进刑事诉讼法修改时系统设置程序法律后果。
通过介绍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演变过程,对如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科学内涵进行了探讨,从执法观念、立法制度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概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总结了原因并归纳出了必须要走出的二十个误区。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一定程度加强了对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保障,但在以犯罪控制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中,国家利益取代了被害人利益,被害人经常被轻视、被遗忘,甚至被排除出局而成为旁观者。而在防止第二次、第三次被害人化问题上,在对被害人的补偿救济上,更是欠缺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保障措施。回顾前几年有关加大对被害人权利保障的探讨,内容大多围绕完善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获得有效赔偿,扩大赔偿范围等方面
本文将对无罪推定原则的源、流进行考察,并结合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和现实困难,对现代法律意义上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含义、各国立法例等进行剖析、研究,期望能促进无罪推定原则及时、完整地“落户”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
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法律之一的刑事诉讼法,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应当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反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地方。为此,应当遵循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并从强化刑事诉讼权利保障制度、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体系、优化司法体制和吸纳优秀法律文化等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