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的途径和思考

来源 :国家禁毒委员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ogy5201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强制隔离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后,其对生活巨大需求是硬性的,能否顺利回归,不在复吸,既取决于他们个人的心态,也取决于社会对他们的接纳程度,我们在法律、法规作保障的同时,健全各项保障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戒毒所内要充分利用职技教育和心理疏导等有利条件,帮助他们做好回归前的准备工作,以便他们更好、更快地融人社会。地方政府及企业也要持宽容态度,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帮助他们就业,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回归的路上顺水顺风,不在重蹈覆辙,给社会带来新的压力。
其他文献
自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施行强制隔离戒毒以来,我所围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康复场所康复工作,确保戒毒康复人员安全戒毒"的职责,依法依规,不断探索和完善在硬件及队伍建设、治疗和康复保障等发面的水平及能力,及时的修改和完备管理制度及规范,逐渐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地区实际情况及工作要求的强制隔离戒毒新模式。
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教育矫治是核心。然而在实际的戒毒工作中,吸毒人员的复杂性要求教育矫治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类型的毒品成瘾者需要不同的教育矫治方法,因此分类教育矫治便应运而生。分类教育矫治依据"因材施教"原则,针对传统型毒品成瘾者、新型毒品成瘾者以及混合型毒品成瘾者的独有特点,找出影响戒毒效果的问题所在,利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分别对三类戒毒人员的三观进行矫正。以求提升其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促使其正
本文提出了戒毒工作应遵循其客观规律,一个完整的戒毒治疗过程应包括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回归社会三个阶段的观点,重点阐述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与社区康复相衔接的问题。列举了目前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衔接过程中尚存在的法律规定模糊、制度不健全、矫治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对今后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工作的衔接,提升教育矫治效果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随着《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原劳教所的收容对象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劳教人员转变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随着劳动教养职能的转变,特别是"首要标准"的提出,更是将教育矫治质量提到历史的高度。然而,纵观当前教育矫治工作的现状,虽然与过去传统经验式、粗放式的教育模式相比,矫治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由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这一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当前的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在教育目的的明确性、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教育
论文通过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复吸原因的分析,阐述后续照管对巩固抗复吸训练效果的作用,进而探索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的跟进后续照管工作思路。
本地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人员中有70%左右处于无业状态,10%左右从事商业服务类工作。半数无业者通过帮助领取了低保。有5%左右的人由于各种原因违法犯罪,收入羁押场所。本文对戒毒康复人员中美沙酮维持治疗回归问题,进行了讨论。
吸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实际上就是吸毒者个体的再社会化过程。即政府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吸毒这种偏离社会规范的越轨行为采取限制措施,进行社会控制,以改变吸毒者的观念体系和价值取向,并导致其原有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改变,逐渐接受社会规定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从而得到社会的认可,回归社会。重新取得社会合格成员的身份,在社会中生存下去。因此,如何让戒毒康复人员真正的回归社会,关系着他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戒毒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要承担大部分戒毒工作责任,但是,在全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各方面高度融合发展的今天,仅仅依靠戒毒场所的一方力量显得势单力薄,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对戒毒工作的新要求。戒毒这一关乎社会稳定、人民福祉的系统工程应当走社会化融合发展道路,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戒毒"格局,充分借助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其中,最大限度地提高戒毒工作实效和
随着社会的发展,吸毒人员的数量越来越多,毒品的危害也在日益增加,居高不下的复吸率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正确的归因找出监管场所中吸毒人员的不正常心态,充分研究戒毒人员的心理和行为模式,试图改变吸毒人员的自我认知,并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感受吸毒人员的心态,认识和把握归因理论在强戒人员管理上的重要意义所在。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其基层民警在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治疗康复时因政策、硬件、软件等原因会出现一定的局限性,且与司法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衔接时可能出现问题。笔者从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处的法律背景、国际背景、执法现状等方面入手,指出可能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