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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杀、慎杀”是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多次强调的刑事政策,并为全党所接受,同时,“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也与国际社会减少和控制死刑的趋势相一致。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后,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少杀、慎杀”刑事政策提供了制度保障。本文拟从司法控制层面浅抒一管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