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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契约严守是契约精神的内涵之一,意在赋予契约以对当事人的约束力。但实践中合同不总能得到及时、完整地履行,从公平正义角度,若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或者履行不利益的情况,应当允许当事人依法终止合同并开始清算,合同解除制度应运而生。《合同法》在严格限定解除条件的同时,又赋予相对人提起异议之诉的权利,但未提及异议期限及逾期后果等问题。于是,最高法院创造性地通过《合同法解释(二)》第24条对这些问题予以了明确。一、问题的提出A与B签汀合同。履行过程中,A以B根本违约为由向B发出解除通知。B未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