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入世后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

来源 :中国法学会,武汉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inaKing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分析了我国入世后环境资源立法上的问题,并简述了入世后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和司法的情况,最后提出了入世后环境资源保护守法和监督工作的概况。
其他文献
WTO推进的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与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关联。中国加入WTO后,环境保护如何适应新的形势成为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需要研究,其中环境法制建设是关键,通过分析其现存缺限,进而提出完善途径,以应对WTO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以经济刺激为特征的环境管理手段。它具有控制成本最小、可提供持续的经济刺激、更有利于政府实现其环境管理目标等优点。但该制度的实施需要进行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文在对排污权交易进行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推行该制度必须面对的几个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绿色壁垒是在注重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基于技术水平的差异和贸易保护主义扩张而产生。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为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关税.检疫制度.产品包装和限制准入等。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应对绿色壁垒必须在坚持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公平竞争机制和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待遇,通过增强贸易的透明度,努力实现相关技术.标准和检验制度等在多国的共同使用和认可,并限制其不正当使用。争取公平的贸易环境,充分利用
在新一轮世贸谈判中环境与贸易被列为重要议题,这预示着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法律问题是今后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方向。环境与贸易密不可分,我们不必在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之间做出非此及彼的选择。与环境有关的贸易协议已经将环境因素纳入其规则体系中,但是其中的"绿色条款"与国际贸易规则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法律冲突,因此需要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使WTO成为统一协调多边贸易协议与环境规则的典范。同时,我们应当通过对于WTO
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也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一方面,目前诸多国际贸易法律都补充或强化了各种专门的环保条款,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和联合国有关机构都已制定了范围广泛的国际环境公约和法规规定,其中我国政府已参加了近30个国际公约。这就要求我国抓紧落实国际环境公约的国内立法,执行环境标准,承担保护全球环境的义务和职责。本文简述了环境标志制度的内涵和意义,分析了我国环境标志制度的发展现状
WTO现有的法律框架体系中尚无调整环境问题的实体规则,其弊端在海龟案的审理中充分地暴露了出来.有关环保条款的措辞准确性不足,存在治外法权的倾向,对发展中国家没有差别待遇,以及缺乏统一的环保标准和存在保护目标穷尽性问题等.并指出我国要尽快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积极参与和合理利用世贸规则.以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本文对动植物品种资源的知识产权进行了概述,并分析了动物植物品种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最后对动植物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沙漠化是我国最严重的环境与社会经济问题之一。利用市场机制防沙治沙是治沙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重点研究了利用市场机制防沙治沙的新模式:营利性治沙的法律规定及其意义,并对保障其实现提出几点建议。
本文简要介绍了改性活生物体(LMO)的概念,《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和WTO有关规则,以及相关国内行政法规和规章。分析了LMO越境转移争端产生原因和解决规则,最后提出了一些法律对策和建议。
环保建设是造福子孙后代关系到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实施的重大举措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是要“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开发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个重点项目,在开发这一流域的过程中环保建设成了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