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基于中国和德国个人所得税之对比,分析目前中国的个税制度以及个税改革,并对免税额和税率的确定,以及工资薪金收入的费用抵扣,联系中国现状作出一些评有论:1)随着征管水平的提高,分类综合税制模式在中国成为可能。2)单纯免税额的提高可能会成为加大贫富差距,实行标准的费用扣除事实上又是免税额的变相提高,也会成为造成贫富差距加大的因素;在平均工资增加的情况下,中国个税应当对免税额和每个累进档的仞始值做相应的调整。3)过度的考虑费用扣除项目及其纳税人个体因素会使法律变得更加复杂,不利于法律的执行。4)中国应该建立符合中国发展的税收法律制度,结合其他法律完善信誉约束机制,才能有效地防止偷税漏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