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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应当废除“指标制”实现执法为民。政法工作不是千篇一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各自工作内容不一样,但应当统一于执法为民。政法机关是医治社会问题的大医院,政法干警则是医生,这类医生的目标和追求不是为钱。政法工作应当围绕“医病”这个目标建立“常量”,不要盲动,下错了药人命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