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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罪错未成年人,期望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方式并不能达到惩戒和预防犯罪的目的。只有通过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研究才是根本出路。分级研究,不仅包括对罪错行为本身的分级研究,还包括对应教育矫治的分级研究。只有如此,未成年人的不同罪错行为才能找到对应的教育矫治方式,构建起以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教育矫治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完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