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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科协医疗机构由社会团体管理、个人领办,既不属于政府体系,又不完全是民营,在经营主体性质上独具特点;它坚持以中老年人服务为中心,将医疗服务、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教育结合起来,不以赢为目的,在办医性质和经营目的上与其它民营医院和私人诊所形成本质的区别.但从其医技力量、机构规模和经济收益诸多方向衡量,目前还处于完善、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提高诊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其在基层社区与农村乡镇中医疗、预防和公共卫生教育方面的特殊作用,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关注老科协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在医疗费源配置、医疗保险定点、医疗风险保险等方面,把老科协医疗机构纳入当地社会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之中。